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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登报挂失声明公告

登报热线023-86622662

租赁合同解除公告

致:中航广场商户及其他投资商

因重庆禾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巨额租金,重庆中珩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与重庆禾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重庆市高新区中航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请已入驻商户和有意向入驻商户与重庆中珩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后续合作事宜,特此公告。

附联系人:吴志勇 15730434241

结婚启事

易礼松先生与韦婷女士

于公历2023年11月28日正式结为夫妇。不辞青山,相随与共。特此公告 敬告亲友,亦作留念。

声明:因本人唐国宾原因,导致本人名下白色奥迪车渝DAY488车架号(LFV3B28R5

H3016722)非本人使用,并且脱离本人监管范围,从2023年11月22日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关联与本人无关。

声明:邹信菊(周信菊)(身份证号511225196610035566)位于原奉节县兴隆镇三角坝居委会的《奉节县小城(集)镇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编号No98-1674,现声明作废。

2023年12月1日,重庆市渝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招标采购长安 逸动EV460新能源车智行版车辆3台;长安 深蓝SL03 515KM纯电车辆1台;长安深蓝S7 520MAX 纯电车辆1台。请有意向参与企业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0:00。联系人:张先生13983153352

遗失公告:兹有重庆市江津区洪江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崇左凭祥支行开设的一般账户法人印鉴章丢失,现登报作废。

遗失声明:余盛华遗失重庆人道美食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开据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收据壹张,开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收据号0018938,壹仟元整,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腾铭富建材有限公司公章(编号5003827100626)、财务专用章(编号5003827100627)、高飞法人名章(编号5003827100629)、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MABUFRK076),以上共计4枚印章,声明作废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刑侦支队

关于无主物品认领的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刑侦支队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查获一批涉案物品,其中有7件首饰(备注:均为2018年之前涉案物品,包含白色金属戒指2个,金黄色金属戒指2个,金黄色金属链子2条,红色绳子带吊坠链子1条)经走访调查等工作,至今未找到失主。为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财物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现决定对以上无主物品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以上物品的所有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到我局刑侦支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联系人:常警官,19908331293。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刑侦支队2023年11月27日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渝西页岩气田足208井区开发产能建设地面(2023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公示: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xKwrqi_EzMxpngWNxc2ocw;提取码:tka6。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王先生:17783033675)”可查阅;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企业单位及群众;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P9EWxlrhV7_2q9394im3hw;提取码:z9l9。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致电建设单位、环评单位;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寻亲启事

重庆市开州区雪宝山镇上华村3组黄小伟,于2020年4月8日在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县治淮路219号捡养一名女婴,取名:黄语汐,现捡养人将该女婴信息发布,望亲属见报后速与黄小伟联系。联系电话:15978906920。

●周杰骁2023.11.20遗失身份证500107199504216518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圣贤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5001047047012,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市北部新区雅斯威美容院卫生许可证,渝卫公证字【2022】第500112012673号,声明作废

●遗失合川区鹏润建材经营部公章(编号:5003827083544)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2019年05月28日核发的武胜县瀚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MA62B53964声明作废

●遗失2016年11月10日核发的广安市胜柯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MA62B5MF6G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轩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编号500108

7128469)、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5001087128470),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鸿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编号5001120503501,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雾纤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编号5001078327929,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编号50011

71001573)、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5001172007093),声明作废

●重庆市宝芝堂药房遗失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号:渝08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265号,声明作废

●遗失两江新区武状园老火锅馆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5000001120385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星联车酷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编码 5001127241960,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天立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编号50011

27016739)、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5001127016740),声明作废

●遗失两江新区周庆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5003590104348,声明作废

●遗失铜梁区鑫阳园艺经营部公章编号5001950066035声明作废

●秦媛律师遗失专职律师执业证(15001202311655832)作废

●重庆澜瑞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遗失公章(编号:5001141426777)、财务专用章(编号:5001141426778)、唐美玲法人章(编号:5001141426780)各壹枚,声明作废

●巴南区特步服装店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001132000818,声明作废

●重庆恒鑫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5001141265644)、发票专用章(编号50011412656

45)、张后芬法人名章(编号5001141265646),声明作废

●重庆梦盒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5001950023688),声明作废●安晓渝遗失警官证,证号661652声明作废

公 告

“港城·铜锣湾”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

“港城·铜锣湾”项目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南段3号,由重庆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现重庆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对“港城·铜锣湾”23#楼商业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现拟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公示地点为“港城·铜锣湾”项目售房部、公示栏及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dazu.gov.cn/qzfbm/qghzrzyj/),请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相互转告。

若各位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无重大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对该调整办理相关规划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43394705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

声明:冉茂林(身份证号512226195507125558)位于原奉节县兴隆镇三角坝居委会的《奉节县小城(集)镇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编号No98-1672,现声明作废。

●南滨路旺铺转让13983897093蔡

●重庆健本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奥体店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5001078312266),发票专用章(编号5001078312267)各壹枚,声明作废

●个体经营户尹红遗失2014-11-18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00108

600175025;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李白英遗失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赵家乾惠雅居租户(1-22-2)履约保证金收据,票号:1238

492,金额:2000元,时间:2018年9月25日,作废

●赵朝军遗失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赵家乾惠雅居租户(3-3-1)履约保证金收据,票号:QHYJ

143,金额:2000元,时间:2018年11月26日,作废

●重庆市合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遗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分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5300

51119602,账号1601010120010018909,声明作废

●重庆市永川双石中学校遗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双石分理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530017985403,声明作废

●重庆英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5001078306828),声明作废

●奉节县刚明电器经营部遗失公章壹枚(编号:5002361005325),声明作废

●声明:黄晓雯遗失医师执业证书,证书编码:110511602001936.声明作废

●巴南区小郡肝十里香缇餐饮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5001130168030,声明作废

●渝北区常青树生鲜经营部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15001120311413,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EMJ000

08697 SMJ20238322遗失收据:0122214声明作废

●遗失张弟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乡字第500234201617070号,声明作废

●重庆恒顺达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003827016954,声明作废

●遗失重庆市辰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公章(500381707420

6)财务章(5003817074207)发票章(5003817074208)声明作废

●黎文清于2023年11月26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50010719960215****,特此声明

●九龙坡区爽火烤肉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JY25001071153683,声明作废

●江津区汇聚千百味农产品经营部遗失公章(编号5001950077081)声明作废

●渝北区禧瑞合餐饮服务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JY25001121080864,声明作废

●赵一珉收据遗失重庆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票号00002973金额15707元,声明作废

●宁都县青塘镇河背村村民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293000695401,声明作废

●九龙坡区共合副食经营部遗失公章(编号50010782

22156)、财务专用章(编号5001078222157),声明作废

●本人李果遗失N1-叉车司机证,证号500225199810065656,声明作废

●重庆焯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遗失重庆红星美凯龙南坪商场开具的西门子厨电保证金收据,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陈静510218198307046945遗失重庆南坪红星美凯龙商场开具的大金空调保证金收据,金额6000元,声明作废

公 告

四川省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重庆嘉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土建维修工程已于2022年12月竣工验收,现告请以上项目所有与该工程项目有相关经济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如有未结清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人工资、材料款、租赁费等相关费用的,请于2023年12月13日前与我公司顾先生联系,申报相关债权债务(须提供原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债权,后果自负,我公司不再受理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列全 电话:13808343138

单位:四川省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解约通知

魏 程:

由于您是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向您送达通知如下:

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实施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供地补充协议》,协议主要约定:“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是重庆安生崴科技有限公司为了履行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而在合川注册的新公司,全面承担实施该项目。协议用地面积由60亩降为50亩,乙方建设项目为物联网传感器和门窗幕墙项目,乙方须向工投集团公司交纳500万元建设进度保证金,甲方在乙方实施主体厂房正负零以上工程的同时启动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工作”。

重庆安生崴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签定的《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投资协议》及《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补充协议》约定。贵司也未按签约协议向重庆市合川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纳500万元建设进度保证金,至今也未实施建设主体厂房正负零以上工程,已构成违约。现通知贵司从2023年11月17日起解除《关于实施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供地补充协议》。

同时责成贵司在2023年12月30日内自行清场违法建筑,将占用的50亩国有建设用地交回合川区人民政府,逾期合川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特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付春涛,联系电话:02342741186)

解约通知

重庆安生崴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7日贵司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投资协议》及《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补充协议》。协议主要约定:“项目名称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位于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应急装备科技产业园,协议用地面积60亩,土地价格8万元/亩;协议投资额4.3亿元,固投3.5亿元,年产值5.5亿元,年税收3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00个;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乙方在合川新注册成立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公司全面承担实施本项目,乙方须交纳 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其中50万元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50万元在土地挂牌前1个月内缴纳,项目建成后由甲方退还,期间不计息。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清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后,贵司未在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在合川新注册成立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公司全面承担实施本项目,至今未交纳 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已构成违约,致使协议没有得到切实履行,无法实现签约目的,现通知贵司从2023年11月17日起解除《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投资协议》及《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补充协议》。

同时我方责成贵司在2023年12月30日前自行清场违法建筑,将占用的50亩国有建设用地交回合川区人民政府,逾期合川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特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付春涛,联系电话:02342741186)

解约通知

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贵司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实施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供地补充协议》,协议主要约定:“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是重庆安生崴科技有限公司为了履行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而在合川注册的新公司,全面承担实施该项目。协议用地面积由60亩降为50亩,乙方建设项目为物联网传感器和门窗幕墙项目,乙方须向工投集团公司交纳500万元建设进度保证金,甲方在乙方实施主体厂房正负零以上工程的同时启动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工作”。

重庆安生崴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签定的《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投资协议》及《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补充协议》。贵司也未按签约协议向重庆市合川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纳500万元建设进度保证金,至今也未实施建设主体厂房正负零以上工程,已构成违约。现通知贵司从2023年11月17日起解除《关于实施重庆天星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供地补充协议》。

同时责成贵司在2023年12月30日前自行清场违法建筑,将占用的50亩国有建设用地交回合川区人民政府,逾期合川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特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联系人:付春涛,联系电话:02342741186)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

重庆蓝华中浩陶然置业有限公司:

经查,职工谈*波(身份证号:500384******8418)在你单位工作期间,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的住房公积金,该行为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中心于2023年11月11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其后因职工补充说明的情况,经我中心核实后重新作出本《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拟责令你单位限期为谈*波补缴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17948元(其中,单位部分12780元,单位已代扣未缴职工个人部分5168元),逾期仍不缴存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2023年11月11日我中心向你单位送达的《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按作废处理。

如你单位对上述拟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陈述和申辩,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中心将责令你单位限期为职工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重庆蓝华中浩陶然置业有限公司欠缴谈*波住房公积金测算表》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71431879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川区分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重庆蓝华中浩陶然置业有限公司欠缴谈*波住房公积金测算表

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

公积金缴存年度缴存基数(元)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元)职工月缴存额(元)应缴存时间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元)单位已缴住房公积金(元)职工应缴住房公积金(元)职工已缴住房公积金(元)单位代扣未缴的职工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元)单位应补缴住房公积金(元)职工应补缴住房公积金(元)20221064812%127812782022.1-2022.101278001278005168127807612合计179487612备注

解约通知

覃义伟:

由于您是重庆安生崴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向您送达通知如下:

2012年11月7日重庆安生崴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投资协议》及《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补充协议》。协议主要约定:“项目名称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位于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应急装备科技产业园,协议用地面积60亩,土地价格8万元/亩;协议投资额4.3亿元,固投3.5亿元,年产值5.5亿元,年税收3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00个;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乙方在合川新注册成立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公司全面承担实施本项目,乙方须交纳 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其中50万元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50万元在土地挂牌前1个月内缴纳,项目建成后由甲方退还,期间不计息。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清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后,贵司未在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在合川新注册成立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公司全面承担实施本项目,至今未交纳 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已构成违约,致使协议没有得到切实履行,无法实现签约目的,现通知贵司从2023年11月17日起解除《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投资协议》及《安全监控物联网传感器、检测仪等开发及生产项目补充协议》。

同时我方责成贵司在2023年12月30日前自行清场违法建筑,将占用的50亩国有建设用地交回合川区人民政府,逾期合川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特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付春涛,联系电话:0234274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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