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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银行发布声明“未与贷款中介合作” 警惕非法贷款中介陷阱

记者 彭 妍

“您好!我们是某银行合作贷款公司,您需要办贷款吗?”“我们是某银行信贷部,目前利息低,有需要吗?”很多人向记者反映类似的推销贷款电话一天能接到好几个。

近来,一些不法贷款中介号称“XX银行”“XX银行贷款中心”,宣称可以通过低利率经营贷、信用贷置换高利率房贷的方式,帮助购房者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实现“转贷降息”。此种方式对购房者看似颇有诱惑力,但实则暗藏多重风险。

记者获悉,多地多家银行发布声明明确表示,未与贷款中介或个人合作,在贷款办理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费、信息咨询费、介绍费、贷款手续费、代办费等费用。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多家银行声明

未与任何中介合作

9月份以来,湖北不少银行密集发布“关于未与贷款中介或个人合作”的声明公告。除湖北区域的多家银行及分行外,近期还有河北、河南、浙江、四川等多地部分农商行也相继发布此类声明,提示消费者警惕相关风险。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声明反映出不法贷款中介乱象有所蔓延。上述所谓的推销贷款电话,一方面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另一方面也给银行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和压力,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某贷款公司专员小陈(化名)介绍,转贷业务就是购房者需要先结清余下房贷,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结清余下房贷有两种方案:一是办理信用贷,用申请下来的信用贷金额归还未结清的房贷欠款,目前用于转贷的信用贷利率为3.4%左右。二是若尚无足够资金结清房贷,通过提供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申请办理经营贷,利率目前可以到3%左右。

记者了解到,“转贷降息”需要贷款中介垫资,普遍存在垫资费、服务费等。上述贷款专员表示,垫资费用大概是按照所垫资金总额0.6%收取,十天一周期,不足十天按每天收费。另外,服务费按照抵押贷款额度的1%收取。

但是,“转贷降息”除了需要承担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之外,在办理经营贷的过程中,使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可能涉嫌违规,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某国有银行贷款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行的贷款业务并未承办给中介机构,如果客户想办理贷款业务,建议直接在银行柜台办理。客户咨询贷款业务一定要通过银行官方渠道。还有银行提醒,在接到贷款电话时要注意一般会有来电显示,银行一般以官方电话或者固话外呼,不会以手机号码外呼。如果收到贷款短信,建议不要点击短信里的任何链接,可以先致电银行的官方电话进行查询确认。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自称为某银行信贷中心的贷款公司,其实与银行并无关联,只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其实我们就是贷款公司,主要业务负责对接不同银行的贷款产品,对接各银行的客户经理。”小陈坦言,之所以号称“某银行信贷中心”,只是为了开发客户和吸引客户而已。

加大打击力度

重视金融消费者教育

针对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此前已多次发出警示风险提示。8月份,北京银行业协会发声,严防所辖银行分支机构与不法贷款中介合作。但是,在监管三令五申之下,为何不法贷款中介乱象仍屡禁不止?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首先,当前信贷投放难度加大,一定程度上出现资产荒,这也是贷款中介能够存在的原因之一。其次,金融信息的不对称。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收费等不尽了解,反而寄希望于贷款中介。也有部分银行的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希望通过贷款中介来获取客户。再者,贷款中介行为比较隐蔽,不易查处,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制度空白。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董希淼表示,金融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不规范贷款中介的防范和打击。银行机构要加强业务的合规经营,加强规范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的日常行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发展观,杜绝跟非法中介合作。同时,对于一些运行比较规范的中介,要实行总行准入,从源头上规范把关。

杨兆全表示,解决不法中介贷款乱象问题,一是要加大对违法金融中介的打击力度,大幅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二是要重视金融消费者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银行的业务流程,增加金融知识,增强防骗能力。

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看,董希淼进一步提醒称,贷款人申请贷款应直接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或者通过金融机构的线上渠道,比如手机银行App、网站。不要将自己个人信息材料提供给中介机构,更不要有侥幸心理,以为通过中介降低利率或者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也能获得融资,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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